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网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生存状态和权益保障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在深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深圳市天安云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梁燕明就相关行业的监管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建议。
据统计,目前深圳登记注册的货运、快递、外卖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170万人,约占全市职工总数的14%。梁燕明认为,新就业形态一方面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给群众生活带来了便利,在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监管和保障也面临较大挑战,存在用工及运营关系复杂、人员流动大、管理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
“因企业用工及运营关系复杂,绝大部分新就业劳动者没有正式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的相关主体身份模糊。一旦出现纠纷,执法和维权难度较大。”梁燕明说。
梁燕明建议,从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上,建议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保护体系。除考虑平台企业对工作内容的控制程度之外,还考量工作安排的持久性、工作所需技能的级别、工作要素的投资以及劳动者因工作获利的机会等因素,通过制定或修改现行法律及规范性文件,适度放宽劳动者身份界定,在劳动法或劳动基准法框架下给予权益保障,解决劳动关系难认定、社会保障难缴交等问题。
梁燕明认为,劳动者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享有体面劳动原则下的基本权益保障,有权就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公开算法支持的派单规则等劳动保障权益核心事项与企业展开协商。建议从立法层面对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特殊劳动者保护标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同时,建议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